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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如所謂的「建議零售價格」配合某些措施所產生的實際效果,等同規定零售商跟隨該建議價格,便可能會被競委會評定為「操控轉售價格」。此行為損害零售商的定價自由,會被視爲具有損害競爭之目的。

    企業與企業之間應該在價格、質素及服務上自由競爭。操控轉售價格等反競爭的做法,會限制你的競爭力,有損業務發展。你應該向競委會舉報,以保障你公司以及自身權益。競委會會致力保密機密的資料,包括投訴人的身份。

  2. 如涉事方承認法律責任,或競爭事務審裁處已裁定有關行為違反《條例》,受害者便可就違法行爲所造成的損失及損害,透過後續訴訟向有關各方追討賠償。

  3. 整個調查期間,競委會會盡最大努力將機密資料保密,包括投訴人的身份。除了在特殊情況下,如法庭作出命令,競委會不會向他人(包括投訴對象)披露投訴人的身份。

  4. 競委會鼓勵公衆人士作出投訴時提供聯絡資料,不過,你亦可以匿名方式作出投訴。

  5. 競委會將視乎個案需要與你聯絡或會面,以搜集資料及證據進行調查。競委會在過程中會盡可能減少對投訴人造成的不便,例如,可安排在最方便你的時間及地點與你會面。

  6. 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調查可能歷時數月至數年。競委會於調查完結後,會通知投訴人有關調查的結果。

  7. 視乎個案的案情,競委會可能會要求你在調查期間提供協助,包括提供個人陳述書。如非必要,競委會不會要求你以證人身份在審裁處作證。

  8. 僱員如懷疑僱主從事反競爭行爲,應立即聯絡競委會(電話:3462 2118)。根據《條例》,按照僱傭合約受僱的人士如協助競委會履行職能,其僱主不得解僱、歧視、恐嚇或騷擾有關僱員。

  9. 競委會的《執法政策》中已述明,當競委會對牽涉入反競爭行為的個別人士採取執法行動時,其率先執法的對象將會是涉事公司的管理層,或是對所涉行為下達指令的人,而非跟從指令行事的前線員工。僱員如接獲上司指示要求從事反競爭行為時,應立即向競委會舉報,若有任何疑問,亦可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10. 你應該立即聯絡競委會,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根據競委會的《執法政策》,如有個別人士願意以個人身份向競委會提供協助,競委會或會行使酌情權,同意不對該名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以換取有關人士的合作。

  11. 如你認爲你的企業正參與/曾經參與合謀行爲,可致電3996 8010向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你將有機會獲豁免或扣減罰款,及無需經過審訊去處理法律責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