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员
郑煦乔女士
郑煦乔女士于 2020 年自香港大学毕业后在香港获得大律师资格,其执业范畴复盖民事和刑事案件。私人执业前,郑女士曾于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及刑事检控科出任见习律政人员(大律师),其后担任检控官,处理公法 / 司法复核以及刑事案件。郑女士同时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及认可调解员。
工作以外,郑女士亦在青年及义工发展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她现任尤德学者协会主席,亦为中西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成员,并出任三个上诉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旅馆业、会社(房产安全)及床位寓所上诉委员会。此外,她亦为人事登记审裁处的审裁员。
《竞争条例》及竞委会《议事规则》要求竞委会委员,或竞委会辖下委员会的成员,须向竞委会披露其属于竞委会决定的类别或种类的利害关系。《竞争条例》及《议事规则》亦规定竞委会须设立并维持一份载有该等须予披露的利害关系的登记册,并上载于互联网以供查阅。
《竞争条例》并无说明设立及维持利害关系登记册之目的。但竞委会推断,其目的在于提升透明度及确保竞委会的决定过程客观、公正,并得到公众信任。
利害关系登记册或包含《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的个人资料。阁下查阅此委员的登记册时,已知悉上文所述有关登记册之目的,并承诺不得将登记册内个人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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