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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正进行的谘询

竞委会拟接受私家车分销商就其与私家车制造商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并根据《竞争条例》附表2第2条进行谘询

2022年8月1日,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上载了七个私家车分销商(「分销商」)建议的承诺,该七个分销商分别是Cartel Motors Limited(「Cartel Motors」)、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大昌行」)、Inchcap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Inchcape」)、锦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锦龙集团」)、意美汽车(香港)有限公司(「意美」)、森那美汽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森那美集团」)及宏益控股有限公司(「宏益控股」),该等承诺关乎他们与17个私家车制造商的协议。代表七个分销商提出建议的承诺的相关法律实体统称为「各方」。

竞委会已根据《竞争条例》(第619章)(《条例》)第39条进行一宗调查,该调查关于部分私家车制造商与其本港分销商所订立的协议。竞委会特别调查了有关协议是否指定分销商向本港私家车车主施加可能具限制性的保用条款及细则(「保用限制」)。

因应本调查,各方已根据《条例》第60条,就保用限制分别作出采取及不采取特定行动的承诺。

根据《条例》附表2第2条列明的程序,竞委会现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就建议的承诺提交书面申述。

除了建议的承诺外,竞委会亦已发布一份「常见问题」,就上述相关条文、各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本咨询提供更多资料。

竞委会已上载的相关文件如下:

  1. 根据《条例》附表2第2条就建议的承诺发出的通知;以及
  2. Cartel Motors大昌行Inchcape锦龙集团意美森那美集团宏益控股各自的建议的承诺,即上述通知的附件(只备英文版)。

按此浏览「常见问题」,并按此浏览新闻稿。

有关向竞委会提交申述的方法,详情载于上述根据《条例》附表2第2条就建议的承诺发出的通知。

请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6时或之前提交有关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