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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反竞争行为

纵向价格限制

纵向价格限制是指由一个业务实体向另一个在生产或分销链上不同层面营运的业务实体施加或建议遵守的限制,以影响后者销售其产品的价格。

操控转售价格

操控转售价格(即所谓"resale price maintenance”,简称“RPM”)是指供应商订定分销商转售有关产品时需要遵守的固定或最低转售价格。

业务实体或以间接的方式操控转售价格,例如透过订定分销商的边际利润,或订定分销商在一个指定的价格水平下可给予的最大折扣率。供应商在向分销商提供回扣或发还推广费用时,亦可能要求分销商必须先跟从指定的价格水平,或将指定的转售价格与竞争对手的转售价格挂钩。供应商亦可透过威胁、恐吓、警告、处罚、延迟或暂停供货来操控转售价格。

当某协议涉及直接或间接操控转售价格,竞委会认为有关安排可能具有损害竞争的目的。但是,有关安排是否确实具有损害竞争的目的,则取决于包含操控转售价格的协议内容,各方实施该安排的方式及相关背景。

有关其他资料,可参阅《第一行为守则指引》(特别是第6.71至6.77段)。

虚构示例

NailCo是一间制造DIY和建筑用标准钉子和螺丝、具有市场领导地位的制造商,并透过多间独立零售店在香港销售其产品。NailCo要求每间零售店均按照其列明的价格销售产品。NailCo提出其定价政策的理由是为确保市场有序,以及避免顾客因其产品在全港各区出现不同价格而感到无所适从。NailCo声称相关安排会为零售商带来合理的利润。竞委会认为上述安排具有损害竞争的目的。

NailCo的理据不大可能满足《条例》附表1第1条中,为提升整体经济效率的协议而设的一般豁除的条件。这些理据似乎只是表明操控转售价格是保持高价的好方法。所谓操控转售价格以避免顾客感到无所适从的说法,相当于表示价格竞争会损害消费者。价格是一项关键的竞争参数,而价格竞争是《条例》所订立的制度的重心。

建议或最高价格

若某供应商只是向分销商建议转售价格,或者要求经销商尊重供应商定下的最高转售价格,竞委会将不会视有关协议为具有损害竞争的目的。

反之,包含建议转售价格或最高转售价格的协议,会按其竞争效果而进行分析。

有关其他资料,可参阅《第一行为守则指引》(特别是第6.78至6.8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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