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
陳曉峰先生, MH, JP
陳曉峰先生是一位擁有計算機科學背景、經驗豐富的律師,現為翰宇國際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該事務所在四大洲設有約 40 個辦事處,他負責該事務所的區域事務。他亦為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的主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先生是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他是特首政策組成員、創科創投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通訊事務管理局成員、創新科技與產業發展委員會成員、兩家公立醫院管治委員會成員、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成員、香港科技大學顧問委員會成員、兩所大學法學院董事會成員,並曾在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大學、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教授法律。
陳先生為香港仲裁師協會資深會員、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科技大學榮譽院士,並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
《競爭條例》及競委會《議事規則》要求競委會委員,或競委會轄下委員會的成員,須向競委會披露其屬於競委會決定的類別或種類的利害關係。《競爭條例》及《議事規則》亦規定競委會須設立並維持一份載有該等須予披露的利害關係的登記冊,並上載於互聯網以供查閱。
《競爭條例》並無說明設立及維持利害關係登記冊之目的。但競委會推斷,其目的在於提升透明度及確保競委會的決定過程客觀、公正,並得到公眾信任。
利害關係登記冊或包含《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閣下查閱此委員的登記冊時,已知悉上文所述有關登記冊之目的,並承諾不得將登記冊內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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