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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黃幸怡女士,JP

委員

黃幸怡女士,JP

黃幸怡女士為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

黃女士為香港女律師協會前會長,現為該會婦女權益小組、反販賣人口小組主席及法改小組、慈善小組聯席主席。黃女士亦為香港浸會大學諮議會榮譽會員,以及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她亦是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主席、城市規劃委員會、香港特區政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審計委員會、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及香港愛滋病顧問局的委員,以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增選委員。黃女士亦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個人利害關係登記冊

《競爭條例》及競委會《議事規則》要求競委會委員,或競委會轄下委員會的成員,須向競委會披露其屬於競委會決定的類別或種類的利害關係。《競爭條例》及《議事規則》亦規定競委會須設立並維持一份載有該等須予披露的利害關係的登記冊,並上載於互聯網以供查閱。

《競爭條例》並無說明設立及維持利害關係登記冊之目的。但競委會推斷,其目的在於提升透明度及確保競委會的決定過程客觀、公正,並得到公眾信任。

利害關係登記冊或包含《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閣下查閱此委員的登記冊時,已知悉上文所述有關登記冊之目的,並承諾不得將登記冊內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請按「繼續」前往瀏覽此委員的登記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