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
劉堅能教授
劉堅能教授於2004年8月加入香港科技大學電子與計算機工程系,目前擔任講座教授。他曾擔任多家公司的技術顧問,並致力研究多種先進的無線技術,如長期演進技術及5G +系統。他亦曾任職香港電訊和美國貝爾實驗室。
劉教授於1992年在香港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獲得工學學士學位,並於1997年在劍橋大學取得博士學位。他曾在國際頂級期刊和會議上發表超過四百篇論文,著有三本有關通信技術的著作,並參與研發逾五十項有關無線通訊的美國專利。劉教授是香港工程科學院院士、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院士、香港工程師學會院士及長江講座教授,並獲頒裘槎基金會「優秀科研者獎」。
劉教授現任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委員及該局電訊事務委員會的主席。他亦同時擔任由創新科技署管理的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項目評審委員會電子組別的委員。
《競爭條例》及競委會《議事規則》要求競委會委員,或競委會轄下委員會的成員,須向競委會披露其屬於競委會決定的類別或種類的利害關係。《競爭條例》及《議事規則》亦規定競委會須設立並維持一份載有該等須予披露的利害關係的登記冊,並上載於互聯網以供查閱。
《競爭條例》並無說明設立及維持利害關係登記冊之目的。但競委會推斷,其目的在於提升透明度及確保競委會的決定過程客觀、公正,並得到公眾信任。
利害關係登記冊或包含《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閣下查閱此委員的登記冊時,已知悉上文所述有關登記冊之目的,並承諾不得將登記冊內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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