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合併守則指引》

合併守則指引

合併守則禁止具有大幅減弱在香港的競爭的效果的合併。目前,合併守則只適用於涉及《電訊條例》(第106章)下“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的合併。

《合併守則指引》概述:

  •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詮釋合併守則的主要概念。
  • 競委會評估合併的方式及分析工具。
  • 合併管控及相關的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