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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量

限制產量


限制產量的行為是指競爭者共同協議禁止或限制於巿場上供應某類商品/服務的種類或數量。競爭者應自行決定其貨品的生產數量。

競爭者間協議限制產量,一般目的是為了提升產品的價格或防止產品價格下跌,此舉會損害消費者和其他沒有參與合謀的經營者。在《競爭條例》下,這是一項嚴重反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