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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年8月8日发出的关于若干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

个案编号 BE/0004
个案展开日期 2015年12月17日
相关文件 香港定期班轮协会(定期班轮协会)提出的集体豁免命令申请

定期班轮协会就其申请提供的概要(只有英文版)

集体豁免命令申请的通知

竞委会进行前期谘询的通知


建议的集体豁免命令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就若干定期班轮协议公布建议集体豁免命令

根据《竞争条例》第16条发出的建议集体豁免命令的通知

初步意见陈述书及载于附件的建议集体豁免命令

竞委会委聘的行业专家于2016年8月12日竞委会委员会议内的演说简报(只有英文版)


发出集体豁免命令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就定期班轮业的船舶共用协议发出集体豁免命令

2017年竞争事务(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

该命令随附的指南

理由陈述书


检讨集体豁免命令

竞委会就检讨该集体豁免命令进行初步谘询的通知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就定期班轮业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续期进行咨询

建议将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的通知


将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

新闻稿:竞争事务委员会延续班轮业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

2022年竞争事务(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更改)命令

更改通知

2017年竞争事务(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 已更改版本

该命令随附的指南 — 已更改版本

 
重要里程 2015年12月17日 — 集体豁免命令申请

定期班轮协会根据《条例》第15条,就若干定期班轮协议(即船舶共用协议及自愿讨论协议)向竞委会申请集体豁免命令。


2016914日 — 建议集体豁免命令及谘询

竞委会根据《竞争条例》第16条定下的程序,就船舶共用协议(即不涵盖自愿讨论协议)发布建议集体豁免命令,并邀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提交申述。请按此查阅该建议集体豁免命令谘询的详情及竞委会所收到的申述。


201731日 — 发布就修订自愿讨论协议的范围所提交的补充呈述

竞委会发布定期班轮协会所提交的补充呈述,并邀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提交意见。该补充呈述就自愿讨论协议的范围提出修订建议。请按此查阅该补充呈述的详情及竞委会所收到的意见。


201788日 — 就船舶共用协议发出集体豁免命令

竞委会就船舶共用协议发出集体豁免命令,并发布理由陈述书,解释其就定期班轮协会的申请所作出的决定。


202185日 — 就检讨集体豁免命令进行初步谘询

竞委会展开集体豁免命令检讨,并在初步谘询阶段邀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提供资料、表达意见及提供证据。初步谘询于2021年11月4日结束。


2022年5月5日 — 有关竞委会建议将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的
 
竞委会就建议将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发布通知,并邀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就该建议作出申述。

该谘询于2022年6月6日结束。


2022年7月 7日 — 将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

竞委会发布2022年竞争事务(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更改)命令,将2017年竞争事务(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同时发布更改通知,解释相关更改(续期)的原因。
 
谘询期间收到的申述
2016年 — 根据《竞争条例》第16条就若干定期班轮协议的建议集体豁免命令的
 
按此查阅已收到的申述。
 
2017年 — 竞委会邀请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就定期班轮协会的补充申述提交意见
 
按此查阅已收到的意见。
 
2022年 — 根据《竞争条例》第20条建议将集体豁免命令更改(续期)的
 
按此查阅已收到的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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